保護小孩安全成長 柯文哲、蔣萬安的台北市政府需要多用心
轉錄前立法委員: 今天看到媒體報導所提出的資料指出,前市長柯文哲早就知道幼兒園性侵事件,而當時會議記錄也清楚寫著「評估本案成立妨害性自主案件」。 沒想到事件爆發後,還可以冠冕堂皇說因為當時「沒有證據所以不處理」,試圖矇混過去,行政程序和法律程序要求的證據強度以及處置方式本來就不同,柯文哲又再度用資訊落差欺騙社會、掩飾自己的不作為。 事實上他有很多方式可以儘早補救,卻選擇對後續發展視若無睹,更以沒有拍到影像等理由草率帶過,才錯失黃金時間,也導致檢方第一時間因證據不足無法起訴加害人。 蔣萬安市長時期,有到該幼稚園進行安全稽查,結果為合格,「未針對性侵案件做出相關處置」 即使後來成立審議小組,也被台北地方法院發現,蔣市府也未完成訪談被害者與家長, 法院與地檢署有向台北市政府請求資料,但沒想到竟不願配合,直到法院發函警告,台北市政府遭搜索,才願意提供。 事發至今,兩位市長的所作所為都讓人極度噁心憤怒。 柯文哲還有臉裝清高批評政府不做事,蔣萬安還能無恥地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非常噁心。 一個不積極找證據、一個逃避面對證據,明明他們都擁有在「行政程序」上找「證據」的權力。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