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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的言論自由,比其他人更自由?--回應臺大聲明

國立臺灣大學的官方臉書粉絲專頁於今日(1/2)發佈一則聲明(註1),指稱臺大政治系莫內講座教授蘇宏達因2018年於臉書發表對於故宮的評論,近日遭到調查局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辦,是「侵害言論自由」,本會對於校方聲明無法認同,回應如下:   言論自由不應無限上綱、恣意解釋。若比對曾「自稱」中華民國外交官的蘇宏達教授的評論(註2、3)與當時其評論的對象、時任故宮院長陳其南教授的平面媒體專訪(註4),可見蘇教授對於陳教授的意見多有曲解,反覆以模糊曖昧的語彙「消滅故宮的文化大革命」稱之。此舉非但不是理性討論,經過影片傳播,造成大眾接受簡短片面的資訊而誤解,恐難屬言論自由保障之範圍。台大於本學期新成立法務處,發出的聲明卻明顯缺乏對法律內涵的理解和思考,本會建議台大校方,在公開發言前,應積極尋求專業的法律建議,而非憑空作文。   再者,台大校方對「言論自由」的關切標準令人困惑。時任故宮博物院長陳其南教授亦為本校人類學系兼任教授,其專業受到扭曲時,卻不見台大校方對其聲譽受到無端攻擊的「高度關切」(註5);而關於台大校方罕見以公共平台表達嚴重關切的「侵害言論自由之行為」,也不見校方對於校史上血跡斑斑的過往以同樣標準面對。台大校方寫下「約談長達一小時」的嚴重性,然而過往爭取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多少台大師生,面臨的不只是約談一小時,而是慘遭退學、失去教職,甚至喪失性命。台大校方不曾以同樣「公開發佈聲明」的積極態度來進行任何回應與批判,甚至持續鞏固這套加害體制而不進行檢討。以陳文成事件為例,直至2019年12月29日發行史料彙編,才得以瞭解陳文成當年被警總約談「近12小時」,本會卻不見校方以如此迅速、強硬的聲明,維護本校校友;另外,即使已通過校務會議成立「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反觀蘇教授事件的聲明沒有經過任何決議),台大校方仍拒絕公開為廣場募款與發聲,不願「對人權受到侵害表達關切」,多重的標準,令人困惑是否「有些人的言論自由,比其他人更自由」。   本會呼籲國立臺灣大學校方應徹底檢討原發文內容、針對該文發表道歉聲明,並且充實對「言論自由」相關的法律、歷史知識,同時認真面對本校師生過往人權受到侵害的歷史,避免再次發出恣意貼標籤卻欠缺論述的聲明。   (圖片引用自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臉書粉絲專頁)   註1: https://www.faceboo...

言論自由不等於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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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記者會 說轉貼高金素梅質詢影片就被約談 出來哭訴的人,講的話又是謠言 由於言詞偏頗且遭刻意曲解,讓負責偵辦的刑事局再也忍不住了,主動開記者會澄清該指控內容與事實不符,刑事局表示,該名婦人違反農業金融法遭約談案,是北檢交查刑事局,調查有關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告發臉書署名「蔡○蘭」等70名網友散布「蔡政府掏空農漁會7000億元借給新南向國家」不實流言,涉違反農業金融法第38條,並非僅單純轉貼高金素梅的質詢畫面。 刑事局則指出,該婦人轉貼中選會使用油性印泥之假消息貼文案,是中選員會具文向刑事局告發,指出臉書網友稱中選會使用油性印泥造成韓國瑜選票容易變成廢票及捏造中選會今年改規則,全換成綠的票所人員等不實流言,認為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正式來函告發請警察機關依法辦理。 搭配2018 造謠教授遭警送辦 網評:冒充外交官的台大政治之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冒充外交官的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翻攝自蘇宏達臉書) 台灣龍頭學府教授公然造謠遭警送辦,真是誤人子弟,最壞身教!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去年在臉書上拍影片造謠「台北故宮封館三年」,不僅遭到故宮發聲明駁斥,檢調也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偵辦。但蘇宏達不但不認錯,還在臉書上討拍喊冤,遭到 網友 痛批:「台大政治之恥」! 針對蘇宏達的造謠,故宮在官網發聲明澄清,指出「針對外界持續流傳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蘇宏達教授『2025年消滅故宮』影片,說『故宮要封館三年,把故宮文物全部遷到南院』,故宮對此嚴正駁斥絕非事實!重申北部院區整修期間,照常對外開放,絕無外界謠傳全面閉館3年,更無文物大量遷移規畫!故宮籲請民眾勿轉發假消息,杜絕不實謠言散播,共同守護大家的故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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