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如何取得農建地來轉型發大財?
轉錄:萬美玲的發達之路
身為退役的財經記者,最近網路上熱議的某位年輕人霸凌特權,說實話我十分同情。
但真正讓我半夜不睡覺找資料的,是立法委員萬美玲的先生 #佀同似,能夠從記者華麗轉身變成海川建設的董事長,這實在比特權孩子的成長還要勵志,好歹我也跑過房地產,查了一整晚的資料比對分析,我找到了這個華麗變身的魔法關鍵字「農建地」。
先聲明我不是青鳥,那種只有政治立場,沒有是非的不理性留言,我直接刪除,感謝大家!
在台灣,民意代表不該讓人害怕。這裡不是二十年前,也沒過濁水溪。你們可以用提告封口、找媒體護航,但公開資料不會說謠。該回答問題的,已不是1B佀廣洋,而是大立委萬美玲。
萬美玲從桃園縣議員一路選進立法院,2024年完成連任。她長期耕耘教育文化委員會,卻心心念念放在桃園鐵路地下化。
這項工程原規劃總經費1048億元,後因工程延宕與原物料上漲,需追加769億元變更計畫。萬委員在立法院多次痛批中央「卡桃園建設」,要求全額補助、嚴格盯進度。
對桃園市民來說,這是引頸期盼的交通建設;但對土地市場來說,這簡直是十多年來最大的一場「財富重組大風吹」!因為車站設在哪、路怎麼開,旁邊的土地就會瞬間從麻雀變鳳凰。而偏偏在國會幫這筆千億預算衝鋒陷陣的萬立委,她的枕邊人,正是桃園在地的知名建商。
佀同似原為中視記者,應該算我媒體前輩,後轉戰土地開發,擔任海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代表人。公司登記資本總額2億元,實收資本逾1.67億元,營業項目涵蓋住宅開發、公共建設、新市鎮開發、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
從跑新聞到掌管大筆土地與建照,跨領域之大,令人側目。第一筆資金從哪裡來、第一塊土地如何取得、最早合作的地主與股東是誰,至今他們沒有完整公開答案。
我們同似哥掌管的海川建設,在桃園的推案叫做叫做「海川蘊」系列(比如海川蘊 2、海川蘊 5)。這些建案,大多蓋在「農業區建地目」上。
我先簡單科普一下房地產小常識,什麼是農業區建地?
第一,它本質上還是農業區! 只是在都市計畫發布前,它就已經有合法建物的權利,所以被保留了下來。
第二,建商能蓋的不是一般農地,而是必須經主管機關查認,在都市計畫發布前就已具備建築資格的特定土地,就是農建地。所以建商要提出很多資料,包含舊地目、都市計畫發布日期、重測前地號、分割合併紀錄,以及合法建築基地證明,不能只憑今天謄本上寫著「建」,就當成普通住宅區大規模開發。
所以,所謂農業區建地目,並不是正式的住宅區。它本質上還是農業區,只因為在都市計畫發布之前,這些土地就已經是「建地目」、已經可以合法蓋房子,所以保留了原有的建築權利。
但是,內政部說得很清楚,這項制度是為了保障都市計畫發布前既有的合法建築權利,不是把整片農業區變成住宅區。當然更不是給建商鑽巧門發大財用的。
海川蘊2的疑點就在這裡。它早期銷售資料宣稱基地約1700坪,並註明「含農地」;但正式建築基地僅1377坪,中間差了323坪。這323坪不是小角落,而是一整塊足以鋪設道路、規畫綠地、放置消防設施或排水管線的土地。它究竟是哪幾筆地號?是具有建築資格的農業區建地目,還是不能興建住宅的一般農地?登記在建商、原地主、住戶,還是第三人名下?
如果這些農地被拿來當社區出入口、消防通道、停車空間或排水管線,還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經過核准。桃園市規定,農業區土地要作為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必須符合無其他相鄰土地可供通行等條件,並經市府個案審查,並非建商想鋪就能鋪。
建照核發,只能證明正式基地可以蓋房子,不能證明基地外農地也能當成住宅公設。廣告既然把1700坪都算進基地,就應說清楚哪些能蓋、哪些不能蓋,農地最後歸誰,53戶住戶有沒有持分、永久通行權或不動產役權。
我不知道住戶們簽約時,是否真正了解這塊土地的權利義務?未來如果牽涉通行、修管線或消防,權利是否還握在別人手上?
海川在桃園光海川蘊2與海川蘊5兩案,就開發出134戶透天,顯示農業區建地目不是偶發個案,根本是海川建設的財富密碼!。
再把鏡頭拉回萬美玲。她本人、助理或服務處,過去有沒有替海川建設、合作地主或家族土地發函、安排會勘,或關切建照、道路、排水與土地認定?如果從未介入,公開紀錄即可證明;如果曾經介入,就必須交代有沒有迴避。立委服務處協助選民本來是職責,但當服務對象是自己的丈夫與家族公司時,就不再是單純的選民服務。
如今,她兒子佀廣洋也投入桃園市議員選舉。若他進入議會,母親在中央爭取交通建設預算,父親在市場取得土地推案,兒子在地方監督市府局處。這配置簡直像在玩光榮的三國志桃園版。
中央有母后爭預算,地方有少主盯市府,後方還有建商父親負責收割土地紅利。一個家庭同時站在中央立法、地方監督與土地開發三個位置,這代表著什麼?
當丈夫從記者變成建商,並以農業區建地目作為重要開發來源,妻子的政治權力又走進交通建設核心,光說「巧合」,恐怕不足以讓國人信服。
當一個家庭同時包辦了「中央立法、地方監督、土地開發」三個黃金交叉點。我們不能直接說這有罪,但如果只用一句「巧合啦」來帶過,真的當台灣人智商只有80?
要澄清這種「政商一體」的質疑,最好的方法絕對不是發律師函恐嚇,也不是在臉書上喊冤。
非常建議,萬美玲委員和海川建設,大大方方地把以下資料摊在陽光下!把地號、公文、購地時間、資金來源,以及利益迴避紀錄全部攤開。並且清清楚楚回答,萬美玲本人和服務處,過去有沒有替海川建設跑過任何案件?有沒有為丈夫公司或家族土地,找過都發局、建管處、地政局、工務局、交通局?有沒有開過協調會?有沒有催過建照?有沒有問過道路?有沒有關心過土地認定?
如果完全沒有,那就直接說沒有,並把紀錄公開。但如果有,問題就不再只是「幫忙選民服務」那麼簡單。因為這次服務的,不是一般選民,是自己的丈夫和家族公司。
所以選民要問的,不只是佀廣洋年輕不年輕、有沒有熱情、80後有沒有道歉、是賭球版還是做球版,更應該關注的萬美玲的帝國與海川建設到底有多深的關係。更重要的是,佀廣洋能不能承諾,未來只要碰到父親公司、家族土地、合作地主的案件,全部公開,全部迴避?
如果連這些最基本的資料都不敢公開,那麼人民自然會繼續問下去。萬美玲一家經營的,到底是政治服務,還是一個政治、建商與土地紅利彼此支撐的家族版圖?
我不知道萬美玲準備好沒。不過我推測,到時候恐怕又是一場公關災難!
📢 下集預告:萬美玲財產申報看不見的真相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立委必須申報本人及配偶的財產。配偶若為公司負責人或持有一定比例股份,原則上需申報「事業投資」。
然而,公司名下的土地屬於法人資產,不會直接以自然人名義出現在立委的個人財產申報表上。因此,即使海川建設在中壢、平鎮等地擁有土地,這些具體地號與面積,通常不會在萬美玲的監察院申報資料中被清楚揭露。
海川建設到底持有多少土地?這些土地是否位於她長期推動的桃園鐵路地下化影響範圍內?又為什麼會落在陽光法案的灰色地帶?
下集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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