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真的是很過分的事情 .. 台灣的法律應該要好好修正
三條人命竟只關三年! 高雄闊少葉冠亨四年前在舞廳通宵喝酒後,開賓士車狂飆撞死路人李幸蓉,車上友人陳岡逸亦傷重死亡,三天後李婦的丈夫悲慟猝死,留下八歲孤女,葉遭判刑六年定讞,但僅服刑三年又三十二天,昨即獲假釋出獄,葉雖公開表示願全力協助被害家屬的需要、參加反酒駕宣導,但死者家屬昨痛罵「他憑什麼假釋?我的恨一直都在!」 在政府的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 https://join.gov.tw/index ),可以看到從有平台開始共有355個提案,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通過了 ... 公共政策參與平台 搜尋酒駕: https://join.gov.tw/searchSite/index?ctoken=1752172866&keyword=%E9%85%92%E9%A7%95 在搜尋時看到: 感謝您的提案。 目前線上已有 「酒駕視同殺人或是殺人未遂罪刑」 、 「針對酒駕,毒駕加強肇事者預防犯罪措施」 、 「酒駕累犯增列鞭刑 嚴重犯則死刑」 提案,正附議中,為增加附議量能,請多加 利用,因此本案不進入附議。 想說果然大家都很正義 結果進這三個項目看,沒有一個通過 ... 雷聲大雨點小。 不知道該怎麼樣才能真正的改變 ... 相關報導 葉冠亨少爺酒駕開車撞死婦人 慈母護子「只是愛玩」遭批教育失敗 酒駕害3命 葉少爺出獄 法務部研擬朝「故意殺人罪」加重酒駕罰責:重罰有效嗎?各國怎麼罰酒駕? 輓聯、冰櫃陪上課! 九成酒駕者不敢再犯 再看看一次酒駕造成家庭破碎 .. 心酸





